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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2020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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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2020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

2020/02/26 16:27
来源: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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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政策研究;承担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工作。拟订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及监督、涉法信访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核、审批和办结工作;指导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拟订全省住房保障政策、规章制度和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及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含房改房)制度改革;负责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承担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 拟订全省房地产业、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监管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等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指导全省房地产开发、房产交易、房产评估、房产中介、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安全鉴定、房屋面积测量及管理、白蚁防治等工作。

  (五) 拟订全省建筑业发展政策和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指导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指导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组织指导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 拟订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交通体系(市政道路、地铁、轨道交通等)、历史文化名城(含县城)和历史街区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监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含县城)和历史街区申报认定及保护监督工作。

  (七) 拟订全省村镇建设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镇(乡)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镇(乡)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和镇(乡)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负责特色小城镇的创建、培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的申报认定和保护监督工作。

  (八) 拟订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抗震设防实施、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和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专项规划的统筹管理;指导全省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城市建筑风貌管控、城市雕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等工作;指导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

  (九) 拟订全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和省级工程建设工法;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的研发、转化推广和管理;组织实施省级及以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引进实施及创新研发;指导行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承担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 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监督指导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 拟订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省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承担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 拟订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稽查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违法违规案件的专案稽查;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督办。

  (十三) 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厅是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据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湘编〔2019〕3号)精神,内设处室为1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住房保障处、房地产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村镇建设处、勘察设计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建设监督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另根据工作需要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2个处室。设有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建设干部学校等5个直属单位,其中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建设干部学校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2、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4、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47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9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1.5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了401.5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了1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478.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91.61万元,教育支出3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46万元。2020年总支出较去年增加231.54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较去年增加71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去年减少410.37万元,教育支出较去年减少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去年减少17.81万元。

  备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398.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92万元,占13.85%;城乡社区支出8291.61万元,占79.74%;教育支出283.1万元,占2.72%;住房保障支出383.46万元。占3.6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00.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97.5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089.64万元,主要用于“三干两轨”城市设计400万元;、全省土建专业初、中、高级职务职称考试考务及评审费等594.74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支出60万元;、全省施工图审查服务制度改革和相关配套费用(防雷检测费)持续推进全省施工图审查服务配套制度改革及防雷检测费用支出910.9万元;、厅本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各类信息系统运维123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十四五”规划宣传、房地产市场监管、绿色建筑科技发展、城市建设及城管执法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黑臭水体治理、装配式建筑发展、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各类重点民生领域项目预算支出安排1001万元,用于着力打造“人文住建”、“绿色住建”、“智慧住建”、“廉洁住建”四个目标。;资本性支出20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城乡建设专网及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等4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0.5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4.84万元,上升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今年需要开展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三年轮训;二是厅机关维修费用适当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3.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8.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1.83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1万元,其中拟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人数 150 人,经费预算6.6万元,内容为总结201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布置202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召开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人数为120人,经费预算5.28万元,内容为布置2020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及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经验交流等;拟召开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管工作会议,人数为150人,经费预算6.6万元,内容为布置2020年全省城管执法监管工作;拟召开全省勘察设计工作会议,人数为60人,经费预算2.64万元,内容为布置2020年全省勘察设计管理工作以及BIM审查系统运行的推进工作;拟召开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会议,人数150人,经费预算6.6万元,内容为布置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工作及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等;拟召开全省村镇建设工作会议,人数150人,经费预算6.6万元,内容为布置2020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指导镇(乡)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和镇(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实施工作;拟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会议,人数50人,经费预算2.2万元,内容为布置2020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拟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人数110人,经费预算4.84万元,内容为布置2020年全省住房保障及安居性工程工作。拟召开全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部署会,人数80人,经费预算3.52万元,内容为传达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关精神,培训和指导市州编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拟召开全省智慧住建工作会议,人数140人,经费预算6.12万元,内容为总结“智慧住建”工作成绩,部署下一步行动计划。

  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85.14万元,其中拟开展全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级干部三年轮训班,人数680人,分为2期,每期4天,经费预算共120万元,内容为城市管理执法法律法规解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用、行政执法中法律适用问题解析、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等;拟开展住建系统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主题培训班,人数100人,为期2天,经费预算8.8万元,内容为培训宏观经济形势、住建行业绿色发展趋势,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垃圾回收处理能力等;拟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管理培训,人数80人,为期1天,经费预算3.52万元,内容为消防设计工程管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市政公用行业应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等城市建设管理培训,人数约610人,为期1天,经费预算10万元,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解读,改造案例解析及“省老旧小区改造一体化平台”操作,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黑臭水体治理、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气化湖南,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等;拟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运营培训,人数130人,为期1天,经费预算5.72万元,内容为乡镇污水治理政策解读;拟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物业管理、住房调查工作等培训,人数350人,为期1天,预算经费6.8万元,内容为党中央国务院对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部署、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细则及其配套文本解读、住房调查的要求、方法等;拟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人数600人,预算经费7.5万元,内容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有关规定、要点及案例分析等;拟开展BIM技术应用管理管理的政策引导培训,人数为80人,为期1.5天,经费预算5.28万元;拟开展住房保障政策宣贯和统计工作培训,人数80人,预算经费3.52万元,内容为住房保障最新政策和规定、统计工作要求;拟开展厅直机关党建纪检教育培训班,人数为50人,为期2天,经费预算4.4万元,内容为宣贯中央及省委重要文件精神、道德与法治热点时政解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核心价值讲解等;拟开展信访事项和政务信息、城建档案联合验收等业务培训,人数为150人,为期1天,经费预算6.6万元,内容为依法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档案管理和联合验收等。拟开展“湖南住建讲堂”系列培训,共3期,人数300人,经费预算3万元,内容为紧扣住建行业发展新要求、新任务、新技术,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建筑业“走出去”等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政策和技术宣讲解读等等。

  2020年本部门拟开展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1.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货物采购预算128.6万元;技术及培训服务采购预算123万元;公务用车采购预算1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共有车辆1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47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0.55万元,项目支出3297.5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0张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