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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工作 201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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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工作 2017年工作要点

2018/11/15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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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科技创新大会要求,根据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开拓创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重点抓好建筑绿色发展、建设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以及组织管理等工作。  一、大力提升建筑绿色发展水平  (一)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开展建筑绿色低碳

  2017年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科技创新大会要求,根据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开拓创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重点抓好建筑绿色发展、建设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以及组织管理等工作。

  一、大力提升建筑绿色发展水平

  (一)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开展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调研,研究出台《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制(修)定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推动省会城市和重点城市新建建筑以及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2万平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通过市场机制,大力推广装配式绿色建筑,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促进行业节能减排的作用。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评价的监督指导。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充实绿色建材专家库,编制《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征集绿色建材星级评价企业创建计划,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

  (二)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印发《湖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宣贯实施节能65%的《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技术培育,定期发布建筑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推进被动房、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切实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指导农村地区合理用能、节约用能,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三)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通过绿色金融、合同能源管理、碳交易等措施和手段,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出台《湖南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指南》。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监测工作,完成湖南省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和长沙、株洲分平台建设,完成示范高校节能监管体系验收,推进5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级示范项目的建设。

  (四)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中央财政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验收,强化相关政策、标准、技术、产品等方面的示范成果总结。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技术推广,发布相关企业和产品推广目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逐步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五)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城市创建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进一步明确分工,夯实工作基础,指导各地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督促试点城市完善落实工作方案。

  (六)务实推进智慧城建工作。做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总结,按照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引导支持各地智慧城市参与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积极推进智慧城建。

  二、加大建设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工作力度

  (七)加强科技研发转化和推广。围绕“双修双改”、“绿色住建”、“智慧住建”、“人文住建”等工作重心,突出绿色、节能、环保等重点,面向各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征集和开展课题研究,着力解决关键瓶颈问题。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绿色施工、装配式建筑等工程项目的试点示范。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发布湖南省新型城镇化重点领域技术成果推广目录。

  (八)支持科技平台建设。建立“政产学研金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工作机制,支持长沙市高新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科技产业园”,创建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带动若干产业园和示范项目(片区或单项工程)建设,打造千亿级建设科技产业链。支持市州组建本地区建设科技协会和产学研平台,充分发挥省市协会、产学研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培训、展览、论坛等活动。

  (九)深化标准化改革。修订《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完成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条文的清理和发布,组织社会团体编制团体标准作为地方标准的补充。

  (十)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研究制定湖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征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以目标为导向组织重点领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要标准宣贯培训。建立完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开展光纤到户、无障碍建设等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组织管理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成立厅建设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编制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岗位工作职能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能、内容、程序、依据等。

  (十二)加强市州工作调度。加强对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与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年度工作责任状,加强调度、检查和考核。

  (十三)加强行业组织管理。通过购买服务或下放等方式将“绿色建筑星级评价”等科技服务职能转移给省级社团组织,督促市州组建本地区行业协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实施的方式,组织专业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估、绿色建材评价等。